自行委托鉴定:当事人的权利与法院的审查
在审判实践中,当事人自行委托DNA鉴定并提交结论作为证据的现象日趋增多。这种做法看似便捷,实则涉及复杂的证据规则。了解法院如何审查自行委托的鉴定报告,有助于在诉讼中正确使用这一工具。
一、自行委托鉴定的普遍现象
近年来,自行委托DNA鉴定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。
数据佐证:某基层法院2008年审理以DNA鉴定结论作为证据的案件3件,2009年审理5件。这一增长反映出公众对科学证据的重视。
案件特点:一是多由男方进行委托鉴定,以此检验女方是否忠诚及子女与其是否存在血缘关系;二是单方进行鉴定,且被鉴定子女多系未成年人;三是对鉴定结论女方不予认可的居多。
样本来源的特殊性:男方自行或聘请私家侦探收集所怀疑对象的头发、血液、唾液等样本,将之与子女的样本进行比照鉴定。

二、自行委托鉴定的潜在危害
自行委托鉴定虽然满足了当事人的知情需求,但也带来一系列问题。
给婚姻家庭关系带来危机:一方私自进行亲子鉴定,诱发和助长了夫妻间的不信任情绪。即使结果“平反”,猜疑造成的裂痕也需要漫长的时间来修复。
给未成年人子女身心带来伤害:亲子鉴定必须有未成年人子女的样本,子女人格尊严和主体地位易被忽视和侵犯。孩子在此过程中充当的是满足成年人知情权的“工具”。
给他人隐私权带来损害:DNA样本承载着个人独特信息的基因,已逐渐被公认为是个人隐私的深层次内容和核心部分。在未经被检测人同意的情况下,以秘密、欺骗等方式提取和分析DNA样本是对其隐私权的侵犯。
三、法院的审查标准
对于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报告,法院会进行严格的实质性审查。
鉴定机构资质:审查鉴定机构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鉴定资质。可通过查询司法行政机关公布的鉴定机构名录进行核实。
检材来源的可靠性:审查样本的来源是否明确、提取过程是否规范、保管链是否完整。这是自行鉴定最薄弱的环节——无法证明样本确实来自声称的当事人。
鉴定程序与方法:审查鉴定的依据及采用的技术手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,检测的基因座数量是否达标。
结论的严谨性:审查结论的表述是否规范、有无超出鉴定范围的不当陈述。
四、证据排除的法律依据
在特定情况下,自行委托的鉴定报告可能被法院排除。
非法证据排除规则:参照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68条的规定,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,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。
隐私侵权的后果:如果一方是通过偷取牙刷、剪下头发等侵犯隐私的方式获取样本,其鉴定报告可能因取证程序违法而被排除。
重新鉴定的普遍做法:在司法实践中,如果一方提交的自行鉴定报告被另一方质疑,法院通常会组织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。

五、给当事人的建议
如果您考虑在诉讼中使用自行委托的鉴定报告,以下几点值得注意。
优先选择司法鉴定:在诉讼前或诉讼中,通过法院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,是获得可采信证据的最稳妥途径。
保留样本来源证据:如果确需自行委托,应尽可能保留样本来源的证据——如采样过程的视频记录、证人见证等,以备法庭质证。
了解证据风险:自行委托的鉴定报告可能因程序瑕疵而不被采信。在决定前,应充分了解这一风险。
六、结语:程序正义的价值
亲子鉴定之所以被称为“证据之王”,不仅因为其科学上的精准,更因为其程序上的严谨。自行委托的鉴定报告,即使结论正确,也可能因程序瑕疵而失去证据价值。在追求真相的同时,我们同样需要尊重程序正义——这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,也是对他人权利的尊重。
